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散发病例,结合东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员工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即日起无特殊情况不离开通化市区(东昌区、二道江区),不前往梅河口地区,禁止前往吉林地区(尤其是舒兰市、丰满区、船营区),禁止省外出行(尤其辽宁沈阳地区),禁止前往或途经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疫区。
2.员工与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由重点疫区、中风险地区来(返)通的,立即报备社区,按社区隔离管控措施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并按社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以上人员隔离期满(隔离不少于14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复工。
3.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接触中风险地区、重点疫区来(返)通人员,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一律到社区报备,并在自我隔离14天方可复工。
4.省外回来的员工要同时向社区和各公司疫情防控联络人报备,根据区卫健局和社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达到标准后方可复工。
5.员工居家每天坚持自测体温,当体温超过 37.3 摄氏度,请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处置结果上报单位,备案。
6.请全体员工减少聚集,不到饭店集中聚餐,不到人员密集风险较高的密闭式娱乐场所。
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