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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实现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2021-03-29 16:17

 —在中共通化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9日)

所永吉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部署要求,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落实“1133”工作思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进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向着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

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责任,列为常委会第一议题,着力掌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组织召开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围绕破解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推动理论学习向深度拓展。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抓紧抓实政治监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坚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到哪里、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不断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以小看大、以下看上、以点看面、以表看里的“四维”监督视角。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贯彻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将主体责任落实、复工复产达产、巡视巡察整改等作为监督重点内容,整合“室”“组”力量开展“打捆式”“点穴式”“专题式”调研监督,梳理发现问题319个,向28个部门下发监督建议,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把精准研判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工作,深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政治生态监督调研,着力画好监督对象“工笔画”,绘好政治生态“全景图”。把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跟进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强监督促严履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全年共查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108件,处理128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5件41人。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防控监督和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两手抓”“两手硬”,在确保安全防控前提下,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市委“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开展“四不一乱”专项整治,有力推动“红色雷霆工程”深入实施,为发展清障助力。围绕推动落实《通化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明察暗访,共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8件8人,并形成了营商环境监督专报,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认真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回头看”,对脱贫攻坚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起底梳理,通过研判分析,形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监督专报》,推动不断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6件18人。结合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统筹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整改落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有力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惩腐打伞”,实现存量线索和存量案件“双清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涉腐涉伞及失职失责问题266件,处理2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1人,移送检察机关21人,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坚强决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集中整治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统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从严查处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中“小官涉贪”“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医疗保障领域“骗保”、人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问题,严格问责问效,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141件,处理1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

(三)细化工作举措、创新方式方法,监督职责进一步落深落细落实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突出规范指引,着眼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监督,研究制定《细化实化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和《2020年监督工作要点》,为开展日常监督提供基本遵循和操作指南。突出监督重点,采取约谈、提醒谈话、任职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下级“一把手”、新任职干部、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对新提拔任职的市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围绕合力推进“十大行动、百项工程”,以座谈会和意见函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找准监督工作切入点。突出严实标准,审慎稳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

联动开展同级监督。认真落实省纪委课题研究工作部署,采取市县两级纪委联动的方式探索同级监督工作。市本级从推动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以及纪委对同级党委3个层面开展监督,协助市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同级监督实施方案》;集安市开展厘权、晒权工作,重点对同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开展跟踪监督;辉南县明确14项监督内容,通过教育监督、过程监督、备案监督等5种方式,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全过程监督。

扎实推进基层监督。确定通化县和东昌区为基层监督试点,首批建立10个村、社区监督联络站,梳理小微权力运行清单,制定《村、社区监督联络站(试点)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结合村、社区换届,有序推进监督工作联络站建设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打通监督“最后一米”。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着力完善“1+1”“1+N”“1+X”机制,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充分发挥监督效能。围绕贯通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探索实践“1+1”工作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在工作力量统筹、政治生态研判、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围绕贯通纪律监督和派驻监督,探索实践“1+N”工作机制,横向整合“室”“组”资源,纵向辐射县级纪委,推动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联动、与县(市、区)纪委监委上下联动。围绕贯通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探索实践“1+X”工作机制,形成巡前会商沟通、巡中跟进监督、巡后督促整改密切协同的监督体系。

(四)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通过教育提醒、专项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严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不断挤压“四风”问题滋生蔓延空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0起63人。

坚决有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工作重点、切中问题要害,以“小切口”推动作风建设“大转变”,有力治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25人。

(五)不断强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准确把握政治巡察职责定位和内涵要求,紧扣“三个聚焦”,围绕市委“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对6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各县(市、区)和17个市直部门开展了违规建筑问题清查整治专项巡察,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不断彰显,七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完成87%。

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机制。围绕完善制度规则、规范操作流程,修订完善《巡察工作手册》,确保巡察工作全要素全流程规范运行。围绕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制定6项协作配合机制,巡察前突出信息情况沟通,用好已有监督成果,巡察中突出监督手段支持,加强对问题的深入了解,巡察后突出日常整改,综合用好巡察成果。

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将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制定《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建立常态化整改落实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跟进调度省委调研督导组反馈的9个未整改到位问题落实情况,对相关县(市、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

坚定稳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按照“三个坚决查处”要求,以统筹“三个效果”为目标,盯住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要问题实施精确处置,严肃查办了孙立荀、马永伟、姜志军、李龙艳等领导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惩”的脚步不停歇,“治”的效能持续彰显。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18名问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61件,立案县处级干部27人,移送检察机关55人。

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完善制度体系的工作方案》,着力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挖掘个案和同区域、同领域、同岗位、同类型案件背后存在的共性问题,形成了财务重点岗位、征地拆迁领域等11个分析报告,下发监督建议和纪检监察建议73份,推动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查漏洞、补短板、建制度、严管理,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动态更新廉政教育展馆内容,25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接受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震慑力不断增强。

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切实做到定性准确、量纪恰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12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4.9%,实现工作力量不断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倾斜,监督执纪执法不断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做好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申诉复查等工作,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胆容错纠错,全年通报2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件;对5名干部的失实举报问题进行澄清正名;严肃查处持续7年之久的诬告陷害团伙,在全市营造了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七)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围绕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管党治党责任。扎实开展“扛起担当、贡献力量”主题实践活动,举办迎“五四”书法、摄影、诗文比赛,集中展现了机关干部团结拼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丰富了机关文化生活,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扎实开展全员培训。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全员培训的部署要求,全员通过“年中测试”。围绕提升业务能力特别是监督能力,制定《市纪委监委业务学习制度》,统筹安排全年业务培训工作。依托廉政讲坛,有针对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基本理论、业务知识、工作流程、业务技能等方面培训。全年举办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干部300余人次。

规范优化岗位职责。围绕理清岗位职责,畅通机关运行,编制委机关和各部门《工作手册》。着眼提升《工作手册》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深入开展“1+1”研讨交流,形成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贯通协同、优势互补的工作氛围,推动干部履职更加精准、机关工作更加规范、部门衔接更加顺畅。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想方设法把年轻干部使用到位、把老同志安排到位、把优秀干部重用到位,畅通干部上下左右交流渠道,让干部有舞台、有空间、有奔头。积极落实职级晋升制度,符合条件的干部全部实现职级晋升,切实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狠抓内部监督管理。坚持严字当头,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情况和岗位风险排查,修改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关于对从事审查调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制度约束。制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选聘21名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强化对监察权的监督。认真开展王延吉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处置力度,严防“灯下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虽然得到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仍需久久为功,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仍需加大破解力度。一是反腐败斗争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仍然很重,发生在基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大量存在;二是监督工作还存在短板,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路径把握不够准确,对日常监督抓什么、怎么抓思路还不够清晰、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发挥不充分,“不敢腐”的震慑还有弱项,“不能腐”的笼子还有短板,“不想腐”的自觉还有差距,以案促改工作还需不断深化;四是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需持续用力,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五是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肩负的使命还有差距。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刚刚取得胜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监督体系,有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实现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围绕省纪委“1133”工作思路和市委“145”发展思路有效落实,以“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提升年”为抓手,以提升监督质效、办案质效、改革质效、治理质效和队伍建设质效五个质效为目标导向,大力实施“333”工作举措,即,突出三个统筹:监督力量统筹调动,监督机制统筹联动,监督任务统筹推动;抓好三个持续:监督措施持续细化,监督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效能持续深化;做到三个精准:正风肃纪精准有力,惩贪治腐精准发力,护航发展精准助力。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加快实现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增强“两个维护”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突出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和议事规则,深化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系统学习、分类研究、对表贯彻,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党史、新中国史学习教育,回顾总结通化纪检监察工作历程、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讲好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故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上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方向坚定正确、行动坚决有力、措施精准有效。

突出政治监督。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找准靶心、突出重点,从细微处入手、向实处发力,紧盯“关键少数”做到“见人”,聚焦监督重点做到“见事”,打通“最后一公里”做到“见效”,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紧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围绕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决策部署,找准政治监督“最小公约数”,依托“1+1”“1+N”“1+X”机制,持续深化运用政治监督“四维”视角,深入开展“打捆式”“点穴式”“专题式”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突出政治生态建设。做好省纪委监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收集和信息录入工作,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和精准度。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动态分析和研判工作,着力构建政治监督、政治画像、分析研判、修复净化同向发力、相互衔接的闭环机制。坚持从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不断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不断完善监督对象个人廉政档案“活页册”,建立监督地区和单位政治生态“活页夹”,动态把握“树木”和“森林”情况,为精准监督提供鲜活资料。协助市委深入净化修复受刘保威、田玉林等破坏的政治生态,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两面派”“两面人”,持续优化通化政治生态。

(二)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精准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保障促进作用。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指向,坚持抓具体、抓深入、抓规范、抓提升,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聚焦“一个中心、四个跨入、五个突破”发展思路,实施“十大行动、百项工程”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找准履行职责的切入点、服务保障的着力点,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跟进监督、贴身监督、精准监督,深入实施“红色雷霆”工程,深化“四不一乱”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决策贯彻执行、影响改革发展大局的错误行为,推动市委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助力优化发展环境。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面贯彻省纪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严格落实《通化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紧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任务,坚决整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力,行政审批“中阻梗”、执法监管不当等突出问题,全力破解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氛围。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围绕创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创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双创”目标,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对搞诬告陷害的,坚决严肃查处,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正确处理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办好案件、查清问题的同时,遵守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切实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毫不妥协、全面检视、靶向纠治,既要纠治基层的作风问题,更要循线倒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做到上下同治、系统联动。紧盯“关键少数”,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习惯当“二传手”、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以及困扰基层的变相发文开会、微信工作群过多过滥、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米刚下锅就催熟式部署”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

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纠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虚开发票套取公款、不吃公款吃老板、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隐形变异问题。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监督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氛围。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围绕常态化、具体化、长效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研究“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和纠治“四风”制度机制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制度规定。落实通报制度,加大曝光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协调妇联、党校、教育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制度机制,推动化风成俗。

(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工作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集中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重点在教育系统开展“乱办班、乱补课”加重群众负担问题专项整治;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套保”“过度医疗”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在法院系统开展干预审判、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专项整治,把监督的“放大镜”牢牢聚焦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深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案促改”工作,高质量开展供销社系统、供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全面提升基层监督实效。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重点监督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情况,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全力抓好省纪委关于在集安市、通化县开展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试点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加大指导力度,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实现对基层问题“发现得了、调查得清、处置得好”。加强试点工作总结,适时抓好经验推广,扩大有效覆盖。强化对基层监察对象的监督约束,以村、社区监督工作联络站为抓手,探索推行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工作联络站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三员”合一,实现“1+1+1>3”的效果。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

(五)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提高巡察监督质量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等监督重点,抓住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主要矛盾开展监督,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辨析问题、查找根源,按照上下联动要求,有针对性选择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十四五”规划、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穿插安排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适时组织“回头看”,打好巡察“组合拳”,高质量完成七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持续深化联动融合。完善巡前培训、巡中督导、巡后测评工作机制,强化向上沟通衔接和对县级巡察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示范引导,积极探索“县力量、市统筹”的市县巡察统筹模式,深化上下联动,推动形成工作上一体推进、制度上一体规范、队伍上一体建设、成果上一体运用的市县统筹一体化巡察格局。围绕落实“1+X”工作机制,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持续深化整改实效。落实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把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担起来、落下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探索建立整改责任机制、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核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系统梳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结合起来,把解决共性问题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形成高质量分析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六)扎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精准有力强化日常监督。要从细处入手,善于小中见大,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深入落实《细化实化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人群、关键节点,定向出招、精准点穴。把握各部门政治生态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确保日常监督、研判有理有据。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通过参加、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相关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及时指出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议事决策、党的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实近距离、常态化的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多使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常咬耳朵”“常扯袖子”,切实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

精准细实推进同级监督。围绕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同级监督工作方案,不断总结集安市、辉南县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市委同级监督实施方案有效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同级监督破题之措,坚持市县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不断打开同级监督新局面。积极探索加强同级监督有效途径和方法,协助党委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早打招呼及时解决。协助同级党委围绕提高监督意识,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推动班子成员从“要监督我”向“请监督我”转变。探索定期开展巡察整改汇报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报送专报、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两会一报一谈”监督机制,重点紧盯主体责任、履职尽责、选人用人、权力运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精准严实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纪律监督,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到哪一步,纪律检查就跟进到哪一步。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信访举报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对涉及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核查、反馈,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以及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全面筑牢换届纪律防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深入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最大限度地教育干部、感化干部、挽救干部,实现“三效统一”。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持续加大谈话函询说明情况抽查核实力度,提升谈话函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以精准问责确保监督刚性。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暖心提气,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申诉权。

(七)持续深化改革,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领导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三项改革”,确保“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综合研判、对下指导工作机制。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着力配齐配强派驻监督力量,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加强对县(市、区)监委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

强化制度落实。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市结合“三项改革”出台的法规制度,把贯彻执行中的重点和难点作为调研课题集中攻关,提高法规制度执行效果。围绕“1+1”“1+N”“1+X”“4+2+Z”等工作机制落实,发挥牵头部门主体作用,细化完善联动措施,提高落实效果。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有效落实。突出委机关制定的《工作手册》《议事规则》等规程运行的关键环节,采取日常指导、年中督查、年底问效方式,提高内部规程运行效果。

强化联动协同。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促进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的党内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力量、成果共享。探索建立“1+S+N”机制,按照“统一领导、联合协作、权责统一”的原则,划分工作协作区,形成“1名纪委常委+S个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N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动机制,统一整合使用协作区内人员力量,变“分散作战”为“协同作战”。深入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政务处分法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八)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定不移高压反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严肃整治收送“雅贿”,滥用职权借“影子公司”输送利益问题。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通过高质量查办一批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有效做实“后半篇文章”。制定《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双促”工作,推动发案单位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持续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地把查办案件的“附加值”“含金量”挖掘出来。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把能力要求和目标要求贯通起来,结合涉案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特别是政治生态状况,做细做实初核工作,实现对问题线索精准研判和对客观证据精准固定。把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贯通起来,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优质案件评选“双评”工作,逐案评查评审,既查问题、又立标准,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把保持办案力度和确保办案安全贯通起来,守住无办案安全事故、无违规办案问题发生的“双无”底线。坚持全程管控、防范为先,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规范留置场所管理,严格落实“监管分离”要求,确保审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

(九)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检监察铁军

全面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把思想淬炼、政治历练贯穿于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全过程,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全面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着眼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依托“廉政讲坛”“廉政微课堂”“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平台,分级分类推进全员培训、集中轮训、专题培训,持续开展实战练兵,让更多干部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着力增强专业化能力。围绕激发队伍潜能,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坚持好干部标准,抓好县(市、区)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打通纪检监察系统不同板块,畅通系统内外干部交流渠道,推动形成“一池活水”。建立健全干部考评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用好职务职级转任相关政策,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动力。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有计划地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岗位锻炼。客观、公正、明确区分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干多干少的情况,做到奖惩分明,真正让“上”的干部上得理直气壮、充满激情,让“下”的干部下得心服口服,让敢于担当的干部受到重用,让“老黄牛”式的干部得到实惠,努力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工作氛围。

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突出抓好《工作手册》执行,深化“1+1”研讨交流,大力倡导“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对确定的任务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大兴调研之风,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破解难题。坚定斗争意志,讲求斗争方法,坚决同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从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分析研判、随机抽查核实,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带头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让执纪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警钟长鸣,利用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树立“高线”、守住“底线”。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坚决查处泄露案情、以案谋私行为,从严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永葆初心、牢记使命,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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